【詐騙按揭】涉獲780萬元按揭貸款後出租單位 高級消防隊長否認欺詐開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04 16:59

最後更新: 2023/09/04 18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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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消防隊長涉欺詐按揭貸款,案件今移師荃灣裁判法院開審。資料圖片

39歲高級消防隊長疑以近1,000萬購入新蒲崗譽‧港灣一單位,獲批近780萬元按揭貸款,並於收到貸款當日以逾2.1萬元月租出租單位,在警誡下稱明白取得該物業按揭貸款的條件,以及承認單位一直出租。。涉案高級消防隊長今(4日)於荃灣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否認兩項欺詐罪,案件開審。

被告許智豐(39歲),報稱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,被控兩項欺詐罪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於2020年4月10日經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時任物業代理左綺琪,以965萬元購入新蒲崗譽‧港灣一單位(下稱該物業)。被告就該物業向中國工商銀行(亞洲)有限公司(下稱工銀亞洲)申請8成按揭貸款,並將一系列文件交予工銀亞洲,工銀亞洲再轉交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審批。

同年5月6日,香港按證保險向工銀亞洲發出「原則上批准」通知書,使工銀亞洲可以近8成按揭成數向被告提供近780萬元按揭貸款。工銀亞洲高級個人金融客戶經理梁偉業其後與被告會面,並解釋按揭計劃文件內容及條款,當中包括該物業須用作自住用途,被告表示明白及簽署該文件。

控方指,於辦理所有手續後,被告曾詢問梁若日後把該物業出租的話會有甚麼後果。梁回應指若被告欲將物業出租,被告必須立即向工銀亞洲等作出申請,並須退還當中按揭差額予工銀亞洲。工銀亞洲最終於2020年7月6日發放近780萬元按揭貸款至被告銀行戶口。

同年7月4日,被告問及時任物業代理左綺琪該該物業市值租金,被告兩天後委託利嘉閣出租該物業,並於7月8日成功以逾2.1萬元出租單位。

及至2021年5月28日,廉署人員與被告進行警誡錄影會面,被告在警誡下稱明白取得該物業按揭貸款的條件,包括物業的自住要求。被告承認自2020年7月8日起,該物業一直出租,以及被告從未在該物業內居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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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